城市規劃設計與 建筑設計是從屬關系,建筑設計要服從服務于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是全局性地設計,而建筑設計則是一個個具體的實物,好的建筑可以提升城市的形像和品味,正確處理好二者的關系將對城市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巨大的好處。本文闡述了城市規劃設計是對城市建設具有指導性、控制性的設計階段,建筑設計要服從城市規劃設計,提出城市規劃執行的關鍵在決策者的水平。
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時期,由于體制的原因,城市規劃的法制和管理還尚待完善,實施與規劃還有相當距離,城市發展上難以改變以往的盲目擴大規模的外延式的發展模式等。有鑒于此,從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出發,探索與之相適應的城市規劃的理論和方法,以城市規劃為首要環節,保證實現城市社會、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而建筑設計是解決室內空間的使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同時在外部形體上,具有一定時代特性風格的前提下與周圍環境、城市歷史文脈及城市控制性規劃相協調的結果。城市規劃是動態地解決和協調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建筑群的整體形象,以生態的、可持續的觀點延續城市的歷史,展望城市的未來。
規劃是動態地解決和協調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與建筑群的整體形象,以生態的、可持續的觀點延續城市的歷史,展望城市的未來。
建筑規劃是指建筑物室內功能的規劃,是通過對各種功能的布置和連接的規劃處理,以提高建筑物在存續周期內的使用價值建筑設計是在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建設任務要求和工程技術條件進行全面設想,解決室內空間的使用、經濟、美觀等要求,并根據其功能具體確定建筑物的空間組合形式和詳細尺寸,構造及材料做法,同時在外部形體上,具有一定時代特性風格的前提下與周圍環境、城市歷史文脈及城市控制性規劃相協調。
建筑設計不僅僅是對單個建筑物體的設計,還牽涉到場地設計問題。
場地設計是為滿足一個建設項目的要求,在基地現狀條件和相關的法規、規范基礎上,組織場地中各組成要素(建筑、交通系統、室外活動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工程系統)之間關系的設計活動。
其根本目的是通過設計使場地中各要素和諧,其中,建筑物是場地設計中的核心內容,與其它要素能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分析如下:
從工作內容上看
場地設計即是整個建筑設計中除建筑物單體的詳細設計外所有的設計活動,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場地豎向、工程設施等的總體安排以及交.通設施(道路、廣場、停車場等)、綠化景園設施(綠化、景園小品等)、場地豎向與工程設施(工程管線)的詳細設計。
從建設流程來看